5月15日,源汇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对被执行处以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轿车、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全额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
2017年8月17日,赵某受雇于潘某,潘某向赵某支付劳动报酬,二者形成雇佣关系。潘某在承包修建李某的农村自建房屋时,未做好安全施工的防范和管理,致使赵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被砸伤。经鉴定:赵某因外伤致右肾破裂,评定七级伤残,因外伤致肝破裂,评定为十级伤残。
赵某向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8月7日,法院判决被告潘某赔偿赵某人民币247664.34元。判决生效后,潘某拒不履行义务。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多次向潘某释法明理、耐心沟通,并告知拒绝执行可能会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潘某置若罔闻,逃避执行。
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到被执行人潘某在多个银行有存款,但是数额都不大,不足以兑现案款。法官对潘某现有存款进行了冻结。又经过车辆查询,发现潘某名下有私人轿车一辆,但由于行驶年限长,也不足以抵偿案款。
法官在全面查询和走访后,了解到潘某的经济条件较好。经过研判,法官一方面通过银行流水账走访潘某的关系人,寻找新的执行线索,一方面与潘某正面接触,通过询问寻找执行线索。但是潘某一直拒绝提供相关财产信息。执行人员最终决定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陈 戈 赵现伟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