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政府上半年目标考核要求,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县区部门工作目标通知》(漯政〔2019〕7号)目标任务,分别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价,按照大气占35%,水占35%,土壤占30%的权重进行了汇总排序,现将排序结果予以通报,并对环境质量排名后两名的源汇区、召陵区进行通报批评,对排名位次下滑较多的临颍县进行通报批评。
第一名:舞阳县92.27分;
第二名:经济技术开发区91.79分;
第三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1.17分;
第四名:郾城区90.87分;
第五名:临颍县90.57分;
第六名:西城区89.12分;
第七名:源汇区89.02分;
第八名:召陵区87.98分;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