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这锦旗你一定要收下!要不是你,我这钱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来……”不 久前,张某来到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锦旗送到该院执行法官张聪手中。
2016年,张某借了50万元给闫某和其子闫某某,借款到期后两人未依约还款,三人因 此发生纠纷。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闫某和闫某某履行50万的借款和利息,但两人不 履行,张某向临颍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张聪依法查扣了闫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案外人闫某的前妻梁某听说此事后,找到执行法官,称当初与闫某离婚时约定,闫某 名下的房产归梁某所有,不应被执行,并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
在进一步审查该执行异议案件时,张聪发现,该案中梁某与闫某是30多年的夫妻关系 ,张某和他们家是邻居,两家人关系比较好,案件有调解的可能性。
次日,张聪分别找到各方当事人说明案情,并向他们详细分析了梁某异议之后的各种 法律后果。经过面对面的沟通协调,当日,梁某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随后,该院执行局依法将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张某获得了拍卖房产的全部价款,并 与闫某、闫某某达成下余欠款的长期履行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