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该局命名表彰了首批公共法律服务市级示范点,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郾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临颍县巨陵镇、临颍县台陈镇、舞阳县莲花镇、郾城区孟庙镇、郾城区新店镇、源汇区老街街道、源汇区空冢郭镇、召陵区青年镇、召陵区召陵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获此称号。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司法局印发《漯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市级示范点评定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评定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定办法标准,自觉对标找差,补齐短板,有力提升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记者:薛宏冰)
责任编辑: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