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律师13年来,王超始终秉持一颗敬业之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他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代理的每一起案件,他都本着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高标准地要求自己完成每个环节的工作。
开庭前,王超认真梳理案情、搜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庭审中,他不卑不亢、据理力争、言词缜密、反应敏捷;庭后,他总结推敲、反复沟通、关注案件进展……他认真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
为了成为律师行业的行家里手,王超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始终保持不断学习的状态。除了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他还系统、完整地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
执业以来,王超还始终将社会责任牢记心间,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配合市司法局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2019年,王超接受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该案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程某因胡某非法行医导致终身瘫痪。多年来,程某不仅花费巨额医疗费用,还一直依赖父母照顾,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王超接到案件后,从法律、人情、家庭现实困难等角度,多次与对方代理人、承办法官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在法庭主持下,被告人胡某家属一次性向程某支付赔偿款40万元,给程某和家人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
“案件对律师来说,可能只是一项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甚至会影响到他们的人生。”王超表示,他认为律师在办理案件时,一定要认真负责。王超的同事也表示,作为一名业务突出、经验丰富的老律师,王超常在工作和生活中帮助他们,起到了很好的传帮带作用。
“以德为本 与法同行”是王超的座右铭。凭借着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业务功底,他为无数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敬业是职业道德的灵魂,它为个人安身立命奠定基础,为社会发展进步注入活力。正是依靠敬业奉献,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文明。敬业乐业的民族,必定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民族;缺乏敬业精神的社会,难免被人诟病和轻蔑。
恪尽职守、依法维权的律师王超,就是我市众多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代表之一。(记者:陶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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