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我市发布对中心城区机动车上路行驶实行管控的通告。通告发出后,广大网友心存疑问,纷纷在本报新媒体留言。昨日,记者就网友提问较多的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
问题一:孕妇有医疗服务需求怎么办?
部门解答:为保障疫情期间患者正常就医需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充分利用线上平台提供孕期健康宣教、孕期保健咨询指导等服务,广泛开展线上咨询和预约诊疗,不得因疫情影响孕产妇正常就诊。对于需要进行必要的产前检测和诊疗的孕产妇,可做好个人防护,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
问题二: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能从漯河上高速吗?
部门解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原则上不离漯。确需离漯的,必须持“两证两码”(两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漯证明;两码:绿色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问题三:运送应急物资、生活物资和重点生产物资的车辆如何办理通行证?
部门解答: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我市发布了关于对疫情防控应急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实施通行证制度。
通行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发放,指定专人办理。承运车辆应随车携带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
通行证发放的部门为:
1.发改部门负责能源、物流领域有关重点企业通行证的发放。咨询电话:能源领域3136207、物流领域3177858。
2.工信部门负责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领域有关重点企业通行证的发放,重点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省市级医药储备企业通行证的发放。咨询电话:3176689。
3.商务部门负责生活物资领域有关重点企业通行证的发放。咨询电话:3176639。
4.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物资领域有关重点企业通行证的发放。咨询电话:3132779。
5.畜牧部门负责养殖业领域有关重点企业通行证的发放。咨询电话:5758956。
6.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快递领域有关企业通行证的发放。咨询电话:3710368。
7.涉及其他领域应急运输通行证的发放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发放。咨询电话:3132963。(记者:陶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