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不知道骑车逆行也要罚款,这次我长个记性,以后绝不会逆行了。”8月23日早上8时许,在市区嵩山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因骑电动车逆行的孙某被交警处以20元的罚款。
目前,我市持续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乱行,处罚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已经常态化。警方透露,6月8日至8月20日,我市交警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4931起,其中查处行人交通违法7794起,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7137起。执勤交警在高峰岗纠正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中,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的已达6人。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相关规定,我市警方将对非机动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的处罚20元;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处罚20元;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过马路的处罚20元;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5元至10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罚50元。
警方表示,近期我市将加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治理。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给予当场处罚。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行人、非机动车应当为自身的安全考虑,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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