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丽亚)1月22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漯河调查队获悉,2017年12月份,受居住类等价格上涨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3%,环比上涨0.6%。
与2016年同期相比,居民消费八大类价格均处于上涨趋势。其中居住价格、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明显,居住价格上涨5.0%、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4.0%、交通通信价格上涨3.1%、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6%、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7%、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6%、衣着价格上涨1.3%、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1.1%。
2017年12月份,八大类价格指数环比呈现“七涨一平”趋势。与2017年11月相比,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1%;其中,鲜菜价格上涨2.8%、鲜蛋价格上涨7.9%、猪肉价格上涨2.1%、鸡肉价格上涨6.3%、淡水鱼价格下降0.6%、鲜瓜果价格上涨2.1%。同比方面,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6%;其中,鲜菜价格下降7.5%、鲜瓜果价格下降10.1%、鸡蛋价格上涨29.2%、猪肉价格下降11.3%、淡水鱼价格上涨10.2%;非食品价格上涨3.2%,服务价格上涨3.9%、工业品价格上涨2.2%。
据国家统计局漯河调查队分析,2017年12月份,居住类成为拉动总指数走高的首要分类,带动总指数上涨约0.98个百分点。居住价格水平同比上涨主要是租赁房房租、自有住房价格上涨明显所致。另外,交通和通信价格水平同比上涨主要是受油价的频繁上调拉动所致。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同比小幅上涨主要是由旅馆住宿、美容美发洗浴、其他服务等价格上涨拉动所致。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