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院为了三万多块钱动真格儿的,我现在就把钱给了,我要做好人……”被执行人刘某某见到拘留决定书时说。这是源汇区人民法院近日在执行一起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时发生的一幕。鉴于刘某某当场履行给付义务且认错态度好,源汇区法院决定对其解除拘留。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系邻居,因被执行人刘某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使申请人刘某受伤而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刘某某在2017年11月11日前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80974.56元。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某仍有34867.86元未支付,申请人刘某遂于2018年3月3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执行人刘某某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双方系邻居,申请人刘某已是88岁高龄的垂暮老人,目前生活困难,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积怨加深,执行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刘某某做思想工作,劝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还会受到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法律制裁,但被执行人刘某某始终以“经济困难”、“过段时间再给付”为由百般搪塞、推诿。后来被执行人刘某某为躲避执行,将执行法官的电话设为黑名单,拒绝接听其电话。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与局领导慎重交换意见取得支持后,在被执行人刘某某的住处蹲守将其控制,果断决定对刘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与申请人刘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将案款全部交清。陈 戈 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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