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 光 通讯员 杨 阳)在实习期内心存侥幸酒驾,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2月12日下午3点,市公安局召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常付线S238省道执勤,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在对李某驾驶的鲁D号牌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李某车厢内有酒味。
经多次检测,民警确定驾驶员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已经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李某告诉民警,他中午和朋友聚会时喝了点酒,以为没事就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了民警。
经进一步查询,李某住在召陵区邓襄镇,今年31岁,他在2018年7月取得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李某做出罚款1000元、注销驾驶证的处罚。李某要想取得驾驶证,需要重新报名再考一次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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