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由于你具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已构成拒执罪,法院决定对你予以司法拘留,然后再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8月1日,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徐某进行拘传后,告知他拒不还款的后果,徐某这才紧张起来,立即打电话让家人送来了执行款。
2017年10月17日,权某到徐某承包的工地干活,由于脚手架的因素,权某落地摔伤,住院18天,共花费医疗费18654.32元,因双方协商未果,权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徐某一次性赔偿权某69625.53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拒不支付该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查询了徐某名下的财产情况,发现徐某不仅在银行有存款,名下还有车辆和房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财产予以冻结和扣押。8月1日,在拒执罪的威慑下,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天履行完毕,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权某的合法权益。王 涛 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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