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大部分“黄标车”车辆都已申请了报废手续,并拿到了补贴,但仍有小部分的车辆未到指定地点申请提前报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截至10月底,2016年10月31日之后申请淘汰“黄标车”将不再享受任何政府补贴,需要办理的市民千万别错过了。
据了解,2016年,我市“黄标车”剩余5288辆,按照省政府要求,10月底前,我市需淘汰“黄标车”3702辆。其中,117辆“黄标车”达到强制报废期,剩余3585辆“黄标车”需要提前淘汰。从今年7月15日起,我市对那些以报废的方式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综合考虑车龄、车型、残值、排放等级等因素,政府给予奖励补贴。根据相关规定,最高补贴可达到1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黄标车”都能够享受补贴,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黄标车”,适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及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不享受政府补贴。
据悉,报废车辆的流程是车主携带相关资料,将车辆交至“黄标车”淘汰补助受理点,由其对该车辆进行属性和完整性判定,属于补助范围的按淘汰补助程序回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后,车主需填写《漯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交予受理点。受理点会根据车主提交的有关材料,当场审核车主信息并经车主签名确认。受理点将回执联返还车主作为凭证,经联合审核后,待市环保局进行复核,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环保局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黄标车”所有人银行账户。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