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的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市决定从2017年度起,调整原市直城乡居民参保范围。
据了解,这次调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的城乡居民,与农村居民参保管辖范围一致,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参保缴费。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包括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
具有漯河地区户籍的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参保缴费。
具有异地户籍的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也可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通过这次调整,可以构建一体化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筹资方式、保障待遇、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提高各县区城乡居民基金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