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打造“中原水城”的战略决策,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我市把水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布局,统筹做好“河长制”工作,超前谋划、周密部署。
我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部署要求,结合漯河市实际,突出抓好六大任务。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按照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道、非法采沙。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3+5)任务落实,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重点开展河流水质达标专项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快开工建设幸福渠城区段生态水系连通工程。深入实施漯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20年),推动“中原水城”建设。
六是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水利、环保、农业、国土、城建、交通、沙澧河建管委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开展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沙、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