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件定性存在差异是导致发回重审的主要原因”“改判案件一部分是因为对新的法律规定理解不准确”“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与再审一致,但对涉案行为的性质没有正确的适用法律”……4月20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我市两级法院法官齐聚一堂,召开
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庭室2018年第一季度改判、发回案件讲评会。全市两级法院近100名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监庭、纪检监察、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等部门的法官就该院年初以来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了通报和说明。
据悉,这样的讲评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第一次。为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提升审判效能,加强审判业务指导,促进上下两级法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切实避免和减少错案、瑕疵案,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此次被改判、发回讲评会,对全市2018年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逐个分析讲评,查找问题和不足,并部署下一步民事审判工作。
“以往对于二审的民事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中院通常是直接退回原审基层法院,一审法院只知道自己案件被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情况。现在开点评会以点对面,一审法院既能明晰自己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情况,也可掌握其他法院的情况,可以有效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参加点评会的许法官告诉记者。(记者 薛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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