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定作为监察对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近日,在临颍县瓦店镇新任村干部培训班上,该县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专门为新任村干部上了一节监察法课程。
这是临颍县多形式全覆盖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一个缩影。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县迅速行动,精心谋划,建立县纪委监察委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学,班子成员带领分包部室、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部室负责人带领部室成员互学的三层次“线下”学习机制;邀请专家,为全县7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宪法、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组建包括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600余人的监察法学习讨论“线上”微信群,收集整理75个讨论专题,引导大家进行互动交流;组织成立监察法重点、难点法律顾问团,由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县律师协会等单位的16名同志组成,每位同志在认真研读监察法的基础上,按照学习重点,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进行集体讨论,讨论内容制成视频资料,植入“3+1”学廉考廉平台,供全县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开展“线上”学习。
为更好地将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基层,该县积极征订监察法释义等学习用书,在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干部人手一套的基础上,将征订范围延伸至乡镇负责人、367个行政村村委会主任等干部群体;与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开展宪法、监察法宣传普及系列活动,向群众赠送宪法、监察法书籍3万余册,帮助基层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为监察法的全面有效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临颍县纪委监察委还开展一系列督学促学活动保障学习效果。根据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参与度和认知度,评选学习型标兵;结合委机关部室、县直单位学习情况,评选先进部室和先进单位,征集学习感悟,评选出100篇优秀心得体会;组织全县1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察法知识“大比武”,以考促学,确保监察法学习入脑入心。许培军 贾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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