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薛宏冰)“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儿子的婚事还得往后推。现在新房装修好了,儿子月底就结婚了,锦旗你们不要,这糖、瓜子可千万不能不收啊!”不久前,临颍县石桥乡的李先生特意赶到临颍石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感谢调解员帮他们家解决了一起因装修新房引发的经济赔偿纠纷事件。
为给儿子结婚,李先生在临颍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2018年1月底交房,但直到5月,该房屋也未交工,李先生儿子的婚事也因此未能办成。听亲戚介绍,李先生找到了临颍县石桥乡矛盾调解员寻求帮助。
听了李先生的陈述后,次日,调解员张中华、刘民和与李先生一起到该装修公司了解情况。然而几人赶到装修公司时,却坐了“冷板凳”。
“两个‘土老帽’还想当说客?赔偿不可能!”当得知张中华和刘民和的身份后,该公司的负责人夏经理不仅态度傲慢并对调解员进行羞辱。
“装修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赔偿我的损失。”李先生也毫不退让。
“要不是你们欠装修费,我们也不会拖到现在还没交房。”
……
还未坐定,双方便争执起来。从双方的话语中,两位调解员也对事实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原来,装修期间,李先生及其家人和装修人员接触少,对装修进度和质量信息也掌握不全面。而装修公司对装修工作跟踪服务不到位,工人在装修期间技术不过关,导致该房屋多次返工,浪费了人力、物力,导致工期拖延,因此李先生拖着1500元的装修费迟迟未支付,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不交工与拖欠装修费是两个概念,装修公司不知道这个关系?”见双方越吵越激烈,两位调解员赶紧制止。双方慢慢停止了争吵,气氛逐渐缓和,张中华继续说,“你们装修公司对自己的工作跟踪服务不到位,工人在装修期间技术不过关,造成因质量返工,不仅拖延了工期,还耽误了李先生儿子的结婚时间。其间,你们公司态度恶劣,推脱责任,你们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见夏经理沉默不语,张中华趁机提出让李先生到法院起诉,并要求双方就此事进行录音、录像,以作为起诉证据。听到这里,夏经理慌赶忙制止调解员,称愿意接受调解,并对李先生的损失进行补偿。
经过近5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在两名调解员见证下,夏经理代表装修公司向李先生道歉,并免去户主李先生装修费1500元,作为公司对户主装修延期的赔偿,同时,装修公司后期服务由原来的两年延长至四年。这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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