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永辉)1月30日,市环保攻坚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大扫除 干干净净过新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大扫除,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污染防治工作,全力营造文明祥和、绿色清洁、健康有序的节日环境。
大扫除活动于1月30日至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其中,1月30日至2月3日为全面大扫除阶段,2月4日至2月20日为常态化维护阶段。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驻漯各单位,各类学校,各类旅游景区,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各行各业、各家各户全民参与。
活动内容包括:全面清除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及县、乡公路,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区域的各类垃圾、堆料堆土、积尘积土、污泥污水等,做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对各县(区)、乡(镇)、村行政区域内,尤其是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乡镇和村组等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秸秆杂物、堆料积土等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清除各类污染源,切实消除卫生死角、污染盲点,做到村村环境整洁、户户庭院干净。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楼宇进行楼顶保洁,全面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的积尘,做到城市清洁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借势发力、迅速行动,春节前集中在全市彻底开展一次环境大扫除、污染源大清除行动,节后抓好常态化维护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过节、安全过节、节俭过节,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区内不鸣一响、限放区域内减少燃放。
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城乡环境大扫除 干干净净过新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核查、跟踪报道,表扬先进、曝光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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