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勇力)作为“散乱污”企业清零工作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强力推动“散乱污”企业清零工作,以专项整治成效验证主题教育质效。
迅速行动,落实责任主体。作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迅速成立了“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市直各部门和县、乡、村三级工作职责,从县区到乡镇、行政村,逐级签订整治取缔责任书。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市直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尽其职,全方位摸排、查漏补缺,运用“无人机”进行侦查,先后排查隐蔽“散乱污”企业26家,确保了“散乱污”企业清零工作不留死角。
按期调度,建立长效机制。“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每周五督查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治理要求,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将“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与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紧密结合、与日常污染防治攻坚督查督导紧密结合,压实监管责任,坚持源头严防,加强过程严管,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善作善成、久久为功。
严把标准,强化分类整治。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取缔要坚决、整改高标准、搬迁有去处”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治理达标无望的,依法坚决关停取缔272家;对20家列入搬迁整合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通过夯实责任、按期调度、分类整治,我市实现了“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助力大气环境有效改善。9月、10月,我市六项因子除臭氧外同比大幅下降,且两项颗粒物累计均值在年均二级标准以下水平。
责任编辑:黄晓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