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共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件,立案2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行政机关采纳并回复20件……一年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积极作用,以公益的名义,守护民生保障民利。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深冬时节,走进召陵区召陵镇某村,空气清新,房前屋后整洁。然而,四个月前,这里还是臭气熏天。今年8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在对召陵镇某村排查时发现,该村村民的生活污水及部分畜禽粪便随意排放至沟渠、河道内,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气味,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
了解情况后,该院分别向环保、畜牧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对其他乡镇的畜牧养殖企业进行排查。两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整改,与当地政府结合,对村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增设垃圾箱。在污水排放处修建沉淀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使得200余户村民的生活污水都可以排入新修的沉淀池和化粪池,环境污染得以制止。
在收到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汾河、黑河污染案件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行动,向院领导汇报交办案件情况,对事发地进行实地察看,向环保部门了解污染的原因、整治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与环保部门制订解决方案,并与其持续沟通,使得各项整治措施及时落实。
食品安全大于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8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在对召陵区冷库食品安全进行排查时发现,辖区内的三家企业冷库内冷冻食品杂乱,冷库内外卫生条件差,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且冷库及机器无专业技术人员看管和维护记录,存在较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发现问题后,该院当即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对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建议其对全区冷库进行食品安全大排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责令整改直至达到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三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与相关部门联合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进一步堵塞了安全漏洞。
为更好地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促进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联合监督活动,深入辖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场所实地察看,重点检查学校餐厅、厨房、原料储备室等,并根据检查情况对学校食堂承包人员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到辖区偏远区域、贫困乡村、乡镇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联合监督活动。
召陵区某学校食堂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合监督组检查后对学校食堂采购、环境卫生、加工流程等都有具体要求。现在,学校后厨工作人员操作更规范,学校自身的监督也更严格了。
该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联合监督活动等也多次被国家、省、市媒体予以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
用法律守护国有财产
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也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
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该院针对6起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后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经催告后只缴纳罚金不缴纳滞纳金的案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陵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督促相关部门强制执行,进一步保护国有财产。
“公益诉讼目的在于保护公共权益、维护民生保障民利,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围绕这一目的进行的。”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伟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还需要各方参与、协同治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才能真正形成一张严密的公益“保护网”。
在具体工作中,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国土资源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加强配合,完善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加强对案件管辖、证据规则等实务问题的研究,推动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公开案件信息,通过邀请媒体深入报道,协力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向社会公布12309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微博,畅通百姓举报渠道,通过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疑惑等方式,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重点解决群众最为关心的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提升了群众的知晓度。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