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信访案件高标准办理,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近期,召陵区推行“四个主动”有效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主动协调处理。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探索新思路,寻找新办法,主动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反馈工作,积极妥善协调处理群众诉求。
主动走访调查。针对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进行个别走访,组织专人通过走访谈话,恳谈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涉案单位处理。
主动解释政策。在处理日常来信来访的过程中,以热心接待信访群众为契机,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将解决实际问题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相结合,耐心细致的向来信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对极少数无理缠访闹访者依法处理。
主动跟踪督办。明确信访件的处理意见、处理时限和答复要求,定期通过电话、网络催办等方式了解办理的进展情况。区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案件办理情况,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进行实地督查促进信访案件按期高质量办结。
至目前,召陵区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高达9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有效地化解了一批信访矛盾,受到信访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通讯员: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