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文明建设,引导全体人员参与文明创建,全面了解文明行为规范,从自身做起,发挥好文明先行示范作用,8月11日上午,郾城区司法局公证处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活动。
活动中,公证处何锐同志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物、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维护公共安全、文明饲养宠物、文明社区(乡村)建设等多个方面讲解了《条例》的内容,并强调《条例》有效填补了我市在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立法空白,是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我们作为窗口行业,更要深入学习,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努力提升公证队伍形象,做文明公证人和文明传播的先行者。(通讯员:李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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