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2018年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中获悉,今年我市依据学校参加中招文化课考试的应届生数量,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0%的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重点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
据了解,只有连续三年在一所初中就读、具有原始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具有该校的分配生资格,凡中途转学、休学、留级、跳级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均不具备分配生资格。
“分配生”录取依据考生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在所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学校所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该校未用完名额,剩余名额则作废。
市区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未用完的名额由市教育局统一收回,仍然依据考生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第二次统招录取。
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过的学籍辅号从小到大以EXCEL形式登记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查。审查通过的分配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导入河南省中招管理系统。
审查时间,6月14日上午:市实验中学、二中、三中、五中,十中。6月14日下午为外语中学、十一中、十五中、育才学校、格瑞特初级中学、宇华实验学校。一次审核结束,逾期不再审核。(记者 李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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