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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灾 我市在行动

来源:漯河晚报 时间:2017-08-08 09:12:00 点击: 今日评论:

  6月14日,英国伦敦一高层公寓楼发生大火,造成80人死亡,其火灾迅速蔓延主要原因是外墙使用可燃易燃保温材料。近十年我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1万起,死亡474人,直接财产损失15.6亿元。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已成为“城市病”中的一类重症。我市的高层建筑情况怎样?采取哪些防范措施?8月4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高层建筑中的火灾隐患

  近年来,我市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由于高层建筑高度高、体量大、结构复杂、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记者了解到,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至关重要。市建委对我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进行了初步调查:我市2015年5月1日之前开始设计建设的高层建筑,主要是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由于当时国家规定标准较低,造成了高层建筑使用B2级可燃保温材料的情况,给高层建筑留下安全隐患。从2015年5月1日起国家强制性规定: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新标准执行以后,我市新开工建设项目外墙保温材料均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杜绝了消防安全隐患的产生。

  高层建筑中燃气安全也非常重要。记者了解到,全市燃气用户19.5万户,其中高层建筑燃气用户7.9万户,占40.5%。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高层建筑采用户内立管、户内挂表的形式进行安装,部分小高层建筑为室外集中挂表,户内立管管道全部采用厚壁的燃气专用钢管。所有燃气管道在施工结束后,必须经过合格的压力试验,在通气点火时再次进行压力试验。燃气管道的施工、安装的全过程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迄今为止我市未发生高层建筑燃气安全事故。高层建筑燃气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用户室内使用期间,主要表现在对安全使用燃气常识不了解,安全意识薄弱,燃气用具安装不规范,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等问题。

  还有一些高层小区的消防车道和作业登高面,在竣工验收后,擅自进行改造为绿地、汽车车位或其他公共设施,造成先天隐患。

  专项治理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对于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我市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将重点对消防行政许可、临时消防水源、电气焊作业、办公、住宿用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以及消防预案和演练开展情况等进行整治。

  我市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将施工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情况进行统计,凡是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全部拆除,更换符合现行规范的外保温材料。

  严格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标准

  继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气常识,提高全民安全用气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能力。

  严格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标准,严禁擅自降低施工标准或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所有使用的防火门、消火栓及管道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程竣工后,严禁擅自将消防车道和登高作业面改造为绿地或其他设施。

  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

  对高层建筑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进行清理,检查电气设备荷载,保障消防用电负荷,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保障措施。

  我市将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此项工作已纳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日常范围。
                                                                                                                           责任编辑:翟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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