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商部门着力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企业不依法公示年报等行为将被工商部门作为失 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随着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各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将良 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并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实质性政策支持,使守信者受益。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 制或禁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逐步形成。
参与政府采购受限
2017年2月24日,漯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先生来到市工商局,向负责信用监管的同志小李说明来意:“我们公司从事室内外装饰、建筑安装工程、通讯、 消防器材销售等业务,前段时间在参加某个政府采购活动时,政府部门审查资格的时候告知我公司不符合要求,说是被工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受到限制,这是怎么回事啊?”
“您先请坐,我来查询一下。”小李边说边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原来,王先生的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的年报都报了,却没有按时报送2015年 度年报,因此被工商局依法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小李在说明了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后,还做了详细解释:“根据国家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
这个时候,王先生想起来去年自己经常在外地出差,忘记叮嘱财务人员报送年报了,工商部门通知报送年报时自己也没有在意。王先生说:“都怪我没有引起重视,没 想到不报年报还有这么严重的后果,那我公司现在该怎么办?”小李说:“您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要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先补报2015年度年报并提出移出申请 ,递交相关材料。”
在小李的指导下,王先生补报了2015年度年报并提交了材料,在履行了检查、审批手续后,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程招投标被拒
漯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材料销售等业务。由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对年报重 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安排财务人员报送2015年度年报,被漯河市工商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年3月,该企业在参加漯河市政府某工程招投标项目时,提交材料后审核方发现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失信企业协同监 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应予依法限制或禁入,将该企业的投标材料退回。企业负责人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到漯河市工商局咨询,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补 报并公示了2015年度年报,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提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漯河市工商局信用科依法受理,并按照程序为该企业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
“没想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以后一定注意,按照规定及时年报守信经营,不能再进经营异常名录了。”该企业的负责人在公司移出经营异常 名录后感叹地说。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