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日前,我市出台了《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优待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适用对象为在漯A、B、C、D、E、F类高层次人才。其中,A、B、C类人才纳入一级保健对象范围,D、E类人才纳入二级保健对象范围,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F类人才中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博士研究生人才享受保健咨询、优先就医等医疗保健服务。
《细则》提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7家综合实力强、技术力量雄厚的综合医院和专科特色突出的专科医院,作为漯河市高层次人才保健定点医院。保健定点医院设置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高层次人才日常医疗、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等工作。
《细则》规定,A、B、C、D、E类和F类中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在认定有效期内,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细则》提出,建立联系医生制度。定点医院为A类高层次人才配备联系医生,提供日常医疗保健服务。
责编:瘦马 编审:陈向党 终审:汪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