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老赖”这个词儿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对于这种人,很多人也是深恶痛绝的,但是却又无可奈何。有这么一群人,他们专门与老赖打交道,在他们的介入下,很多老赖不得不现出原形,老老实实的偿还债务,今天我们就来认识这个群体中的一位,临颍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宋彦峰 。
他叫宋彦峰,是临颍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记者辗转见到他时,已是下午三点多,他正在给临颍县三家店镇王绍宇村村民李盘根家送执行款。他告诉记者,几天来他一直打李盘根的电话,让他去法院办手续领钱,但是李盘根的电话一直停机,为了尽快的推进工作和让申请人安心,他只好亲自跑一趟。
宋彦峰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性质就是这样,为了案件进展,走村串户是家常便饭,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脚沾泥土,才能胸怀真情,宋彦峰说只有走到群众中间去,才能够真正的了解他们,把执行环节捋顺,把执行效率提高。但是执行工作压力很大,有时会无端地受到当事人的指责,甚至有时候在办案时会遇到不明真相群众的阻挠。而面对被执行人的挑衅和侮辱,他冷静面对,把委屈放在心底,没有与闹事人员发生冲突。
执行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对于“执行难”,宋彦峰同志经常教导局里的干警“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通过不断摸索执行案件特点,他提出了很多执行方法,为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世界知名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一个有信仰的法官,能够通过他所经手的每一份判决、裁定,巧理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宋彦峰同志用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对执行工作的执着,谱写出了一名基层法院执行干警的点点滴滴,凭借其出色的工作业绩,他先后荣获全市“优秀政法干警”、“调解能手”、“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这些荣誉凝结着他的汗水与心血,也承载和彰显带着他为党的事业秉公执法、为人民的利益无私奉献的铿锵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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