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单位: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 X3HA
202312010053
举报漯河市舞阳县娄店乡李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某某在村南边,离村民居住房子50米处建造大型养鸡厂,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漯河市
舞阳县
水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一、关于“漯河市舞阳县娄店乡李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某某在村南边,离村民居住房子50米处建造大型养鸡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测量,该养鸡厂距离姜店乡李湾村南最近的两户村民房屋57米,占地6.47亩,经舞阳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办理有设施农用地手续,不存在土地违法行为,符合用地要求。该养鸡厂设计存栏蛋鸡规模20000羽,现存栏蛋鸡约8000羽,属于规模化养殖厂。根据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舞政办〔2020〕7号)文件规定和舞阳县畜牧局出具的选址情况说明,该养殖厂无违规现象,并查询了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不允许在农村村庄周边57米处建养殖厂,符合选址要求。
二、关于“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调查和走访姜店乡李湾村村民,在该养殖厂围墙外能闻到轻微臭气,晾晒棚内臭气较重。2023年12月2日下午,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殖厂周边下风向四个点位气体随机取样检测,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恶臭气体不超标。
基本
属实
帮助养鸡厂将饲养的蛋鸡出售,不再饲养,对粪污进行清理,解决养鸡厂气味扰民问题。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经过我市相关部门与该养鸡厂负责人沟通协调,该养殖厂负责人也认识到养殖臭味给周边居民带来的不良影响,加之近几年养殖业行情不稳定、养鸡收益低、土地租赁将于2025年到期、年龄偏大和缺乏劳动力等原因,养鸡户本人自愿提出将所饲养蛋鸡出售,不再养殖,并承诺于12月13日前出售清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漯河市畜牧局指导该养殖厂负责人做好粪污的处理处置工作,并督促舞阳县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协助养鸡厂负责人做好蛋鸡的出售工作,确保12月13日前完成鸡舍清空,并对鸡舍粪便进行清运消杀。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日下午,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殖厂周边下风向四个点位气体随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未立案处罚。
阶段性
办结
无
责编:翟柯 编审:陈向党 终审:汪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