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查询的手续:寄件人在规定的查询有效期内,凭相关邮件收据,到原交寄邮件的局所办理出口邮件的查询。
自邮局受理查询之日起,至迟必须在下列期限内答复查询人: 一、本市、县内互寄的邮件,半个月。 二、本省内或各省之间互寄的邮件一个月(青海、新疆、西藏之间互寄和他们与共他各省之间的互寄的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