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军胜,男,35岁,大学文化,郾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闫军胜十分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设立开通了援助热线,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卡》,为孤老残幼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2013年5月,吴某的父亲因车祸受伤住院,一个多月后因医治无效去世。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只支付给吴某两千元住院费,而丧葬费15000元,医疗费16万多元都由吴某垫付。无奈之下,吴某来到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闫军胜接到案件后,认真分析,认为法院判决不但时间长,而且难以执行。为了维护吴某的权益,使案件能够早日结束,闫军胜多次找到被告及代理人,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先后进行六次调解,最终使本案成功调解结案,被告支付吴某赔偿金38.1万元。2013年6月,一名商丘籍女子祝某上门寻求法律援助,称1年前被裴城镇一村民王某骗至该地结婚,婚后丈夫对其百般虐待。她希望通过法律渠道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闫军胜听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法院庭审结束,还未宣判结果之前,祝某丈夫竟纠集十余人等在法院门口,欲图绑架祝某。闫军胜见状,急忙给祝某买来火车票,亲自将其送上火车,顺利离开漯河。最终,闫军胜的代理意见得到法官的认同,法院判决祝某与其丈夫解除婚姻关系,使祝某终于摆脱了这桩痛苦的婚姻。自到法律中心工作以来,闫军胜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120起,为群众免费上法治课16场,受教育人数6000多人次,为当事人免除法律服务费用16万多元,挽回经济损失180多万元,使20名被告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郾城区委宣传部推荐)
责任编辑: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