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卫疾控〔2023〕6号
关于举办全市精神心理健康科普短视频
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教育局、团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卫健办、团工委,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市直各单位、社会团体,市属各学校:
2023年10月10日是第32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心理健康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人民身心健康,漯河市卫健委、漯河市教育局、共青团漯河市委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精神心理健康科普短视频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倡导和谐心态,崇尚健康心理。
二、活动举办
(一)主办单位: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漯河市教育局、共青团漯河市委。
(二)承办单位:漯河市精神病医院。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征集以普及精神心理健康防治知识、宣传精神心理健康防治政策、动员群众参与等为主要内容的精神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短视频,并组织开展作品评选。获奖作品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官方媒体平台面向大众推送,进一步扩大精神心理健康防治知识覆盖面,提升宣教效果。
四、活动时间
(一)参赛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30日。
(二)评选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
五、参赛对象
各县区(功能区)、市直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团体中,所有从事精神心理健康咨询、治疗、康复管理、宣传教育人员。
六、参赛方式
(一)参赛者按要求完成自己的作品,务于9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稿与报名表,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审核。只有报送审核通过才视为参赛成功,无报名表者视为无效投稿。
(二)大赛指导交流QQ群:605623295。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必须紧扣主题,立意鲜明,画面清晰连贯,声音清楚,内容完整,健康向上,生动易懂。
(二)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无水印,使用移动互联网常用视频格式。表现形式不限,朗诵、舞蹈、歌曲、情景剧、音乐电影、快闪艺术、动漫短片、微电影等均可。
(三)作品可以是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是团队合力创作;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和机构。每部作品的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每位作者最多投稿(参与)3部作品。
(四)作品使用数据和防治信息必须准确,参赛作品应先报送审核,确认无误之后方为参赛成功。相关数据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精神心理健康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精神卫生686”下载搜集。
(五)参赛视频版权由参赛者全权负责,主办方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可以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和展览、展播等,且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因涉嫌抄袭、侵犯肖像权等侵权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负。主办方拥有本次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八、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主办方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评选方式
1.组织组委会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筛选,初选作品最终根据专家评分的成绩确定奖项。
2.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宣传发动情况、投稿数量和获奖情况综合评选。
九、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把本次活动作为落实预防精神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各类人群精神心理健康防治宣教特点和自身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 分发挥科普短视频影响力、传播力的作用,为参赛者提供各类必要支持,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在全市上下形成关注精神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刘许方 0395-3133570
黄 玲 13783089733
作品报送邮箱:lhsxmb111@163.com
附件:漯河市精神心理健康科普短视频大赛作品报名表
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漯河市教育局 共青团漯河市委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