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特快专递
国际特快专递业务

 

 
  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是综合利用邮政速递现有条件和优势,为适应市场需要而推出的一项新的邮政速递延伸服务项目, 是为各类邮购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商贸企业按照顾客提供的地址将其所订购的商品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出,并由邮政人员在投递时按邮件详情单上标注的应付款金额,代上述公司向收件人收款,并代为统一结算的一项特殊业务。

  基本规定:

  1、中国速递服务公司负责代收货款业务在全国的经营、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负责统一向入网企业结算货款。

  2、北京邮政速递局经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同意,在北京地区办理此项业务,依据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制定的标准协议和审核条件,与愿意使用代收货款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接洽,协商草拟合作协议,经管局初审通过,报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审批,并由中国速递服务公司与申请加入代收货款业务体系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企业人网运行。

  3、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邮件(简称代收货款邮件)使用由中国速递服务公司统一印制的供入网企业专用的邮件详情单。专用详情单标有"代收货款"字样,并使用"EC"开头的专用条码。

  4、代收货款邮件的封装要求、重量、尺寸限制,查询赔偿标准、保价及禁限寄规定均与国内特快专递邮件一致。

  5、目前北京市地区代收货款邮件由速递局、四个区局速递分公司及郊区局投递,并代收货款。

  计费办法:代收货款业务资费包括基本资费、投递代收服务费和代收手续费,均由入网企业支付。其中:基本资费由收寄局按照中国速递服务公司与入网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资费标准收取;投递代收服务费为每件10元,由投递局在代收货款中扣除;代收手续费按代收货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标准由中国速递服务公司与入网企业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