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召陵区人社局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保障作用,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精准发力、精准施策,确保贫困人员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发尽发,助力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召陵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宣传动员工作的同时,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安排部署会,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政策落实,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财政、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社保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册、宣传彩页及组织宣传队伍深入贫困群众家中等多种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帮助群众消除政策盲区,调动其主动参保积极性,引导其早参保、早缴费、选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等,从而提高养老金整体水平。
截至11月底,共为全区符合参保条件的356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保。为2159名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员,按每人100元缴费档次代缴养老保险金21.59万元;为1404名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165万元。(通讯员:刘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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