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源汇区司法局老街司法所调解室内,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好限期还款调解协议后,左某激动地竖起大拇指:这不花钱的诉前调解真好!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1月7日,该所调解员接到了区法院递来的左某起诉状,了解到案情的大概经过:席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左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经左某多次催要,席某已向左某偿还4万元借款,下余1万元拖欠至今未还,左某便将席某起诉至法院。
11月8日,为防止双方当事人见面后情绪激动,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沟通。一方面,苦口婆心地对左某进行劝解。两人都是多年的邻居,因为最后这1万块钱闹到法庭上伤了和气,得不偿失,即使最后走到法律程序上,也是费时费钱费力,不如大家一起坐下来调解,再给席某一段时间,让他尽快还清欠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做通席某的思想工作。从古至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现在你已经偿还了大部分欠款,剩下这1万元被起诉到法院,实在是不值得。我们已经与左某说好了,他也同意再给你宽限一段时间还钱。经过调解员20多通电话交谈和两次个别面谈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好于11月14日到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到了11月14日,左某、席某双方竟然都没有按时到所签约。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及时给双方打电话询问原因:左某说工作忙,没有时间去;席某说喝醉了,忘了签约这回事。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在11月17日当场签订了如下协议:席某在两个月内还清1万元欠款及利息,左某表示不再到法院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老街司法所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两所一庭”调解机制,坚持依法调解,坚持做到识民风、通民情、识民意,通过法、理、情相融合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真诚沟通、相互理解的“法治桥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排查在早、解决在小”,以主动服务群众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尽一所绵薄之力,保辖区一方稳定,有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姚伟立 郜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