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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2003年12月15日起,正式开办乙局换卡业务。


  二、目前只开办换领有折即时卡的乙局换卡业务。


  三、储户持非银联卡(18位卡号)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在本市任意联网储蓄网点办理换卡业务。

  四、储户换领非即时卡仍需到原开户局办理,与原处理办法相同。


  五、所有卡操作均需刷卡完成。


  六、 如因储蓄卡磁条损坏无法刷卡时,乙局不得办理此种情况的换卡业务,需向储户做好解释工作,并请储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活期存折,回原开户局办理换卡业务。开户局应通过先撤销旧卡,再发行新卡的方式进行办理,不得通过“即时换卡”交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