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储蓄
储蓄卡
定期储蓄
挂失业务
储蓄实名制
储蓄密码
代付业务
代收业务
 
 
  代发养老金:
  1、邮政代发养老金业务是指邮政企业利用邮政网络和金融网络两网合一、紧密结合的优势,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局)及企业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业务。发放采取三种形式:储蓄方式、汇款方式和上门服务方式。
  2、邮政代发养老金业务的服务对象为在漯河参加社会养老统筹企业的离退休人员。
  3、邮政代发养老金业务包括:代发基本养老金、代发企业补充养老金和代企业扣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养老金是指邮局根据社保局的委托代发的社会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时间、金额等由社保部门确定。
    二、企业补充养老金是指邮局根据企业的委托代发企业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金的发放时间、金额等由企业确定。
    三、代企业扣款是指邮局根据企业的委托从该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专户中扣除大病统筹、住房基金等费用。此项业务适用于基本养老金或企业补充养老金在邮局发放的企业。
  4、邮局各分支机构代发基本养老金必须遵照漯河邮政储汇局和漯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的《委托代发基本养老金协议书》办理,根据需要也可以在上述协议书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并与上述协议书同时生效。企业发放补充养老金和企业扣款必须与邮局签订代发、代扣协议。

  以储蓄方式代发的养老金设立邮政储蓄养老金活期专户。
  养老金专户具有如下特征:
  一、养老金专户均为标有“养”字标志的专用帐户,即存折封二标志栏内为“养”字。
  二、存折开户金额为零,摘要为“开”字, 基本养老金发放存折摘要为“养”字,企业补充养老金发放存折摘要为“企”字,代企业扣款存折摘要为“扣”字
  三、养老金专户在本地营业窗口使用存折取款帐户余额允许为“零”,但异地取款和持卡取款(包括在窗口取款和在ATM上取款)余额仍为至少10元。
  四、养老金专户需经社保部门撤销代发养老金标志,前台不能办理清户业务。


  上门服务处理流程:
  1、送款上门服务只限于基本养老金的储蓄发放方式,对于只有企业补充养老金在邮局发放的企业,不采取送款上门服务。
  2、区、县局收到社保局的变动数据文件后,根据其中上门服务信息核对审核同意的《申请书》,如发现离退休人员没有填写《申请书》,须与社保局联系通知用户补填《申请书》。

  发放:
  一、各支局要委派专人负责送款上门。
  二、每月养老金发放日送款人到支局储蓄台领出用户的储蓄卡,填写储蓄卡取款凭单,取出用户当月的养老金,登记“代发养老金上门服务专人交接登记簿”。
  三、送款人将款项按时送交申请人(第一次上门服务需将《申请书》第二联与申请人手中的第五联及身份证件进行详细的核对,无误后方可交款),并要求申请人在登记簿上签字,以确认妥收。


  特殊处理:
  一、用户的主机户名、存折户名和身份证户名都不相符,主要原因是社保局做过变动但变动后仍有错误,对此类的用户邮局将不予办理任何业务,并同时请用户通过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修改户名。

  二、用户的存折户名和身份证户名相符但与主机户名不符,主要原因是社保局将正确的用户户名改错,邮局将不予办理任何业务,要求用户通过单位与社保局取得联系并更改户名。

  三、用户的主机户名与存折户名相符,但与身份证户名不符,主要原因是开户时提供的户名错误,一般此问题只出现在第一次取款,对此类用户邮局将只为其提供第一次取款业务,告知用户否则今后无法办理挂失等特殊业务,同时请用户通过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修改户名。

  四、用户的主机户名和身份证户名相同但与存折户名不符,主要原因是社保已做过变动但存折未换折,对此类用户在任意网点可以为用户办理存取款和换折业务。